項目概況 鶴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外部設施維護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鶴崗市興安區南翔物流園棟室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 點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鶴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外部設施維護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市區道路、公路及卡口周邊交通設施包括爆閃燈、標牌、減速帶、護欄、警示柱、防撞桶、太陽能黃慢燈、護欄及端頭、太陽能仿真警車、標牌桿件、桿件墩、紅綠信號燈路錐、廣角鏡、人行燈、過街安全島、太陽能移動式信號燈單面三屏,包含且不限于以上交通標志及設備。(具體內容及要求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本項目(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落實執行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鼓勵環保產品、支持中小微企業、促進殘疾人就業、支持監獄和戒毒企業、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以及限制采購進口產品等相關政策;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擬參加本項目的潛在供應商須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本項目落實執行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鼓勵環保產品、支持中小微企業、促進殘疾人就業、支持監獄和戒毒企業、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以及限制采購進口產品等相關政策;.擬參加本項目的潛在供應商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開戶許可證或基本賬戶信息表、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相應的專業技術能力;.擬參加本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中國裁判文書網”、“信用中國”、“ 中國政府采購網”等合法渠道,可查證在投標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擬參加本項目的潛在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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