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廣州市廣州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就-年度廣州發展南沙產業區通勤班車服務采購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進行公開詢比。有關詢比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年度廣州發展南沙產業區通勤班車服務采購項目(項目編號:-)
二、項目情況:
.廣州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屬下共家單位職工上下班運輸服務工作,需提供的班車線路共條,南沙至小虎島接駁車線路共條(接駁車由線路車輛承擔延線行駛),成交人向采購人提供員工上下班交通車接送服務。家單位作為合同共同甲方,與成交人簽訂承包合同(注:本項目不允許分包。)。
.項目計劃服務期:總服務期限為三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合同期內,按照“++”的模式確定實際的服務期,即:將合同期均分為個年度期間,在首個和第二個年度期的第個月之前,由廣州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組織各下屬單位按《廣州發展南沙產業區通勤班車服務采購項目年度綜合評估考核辦法》(合同附件)對成交人進行綜合評估考核,若經考核不及格,采購人有權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并不就此提前終止向成交人承擔任何責任,成交人亦同意不就此向廣州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屬下共家單位主張任何權利。若考核通過,采購人應書面通知成交人,成交人須按本項目合同條件執行下一個服務階段。
具體要求詳見第四章《用戶需求書》。
三、采購方式:
公開詢比,資格后審。
四、采購限價:
含增值稅采購限價: .萬元。
本項目設含增值稅采購限價和含增值稅綜合單價限價并隨采購文件發布,高于含增值稅采購限價、或含增值稅綜合單價限價的響應文件均將被否決。含增值稅綜合單價限價具體詳見本項目采購文件。
五、響應擔保
、響應擔保:,元人民幣(大寫:貳拾萬元整)。
收款賬戶名稱:廣州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廣州珠江支行;
賬號:。
、繳納形式及時間:響應擔保必須在響應截止日前以銀行劃賬或電匯的方式提交到規定賬戶(保證金必須以響應人的名義從響應人基本賬戶匯出,否則將被作否決響應處理),或以支票、銀行匯票、銀行保函等法規允許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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