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地質災害綜合治理項目(二)——福州市倉山區倉前路 號崩塌和龍潭角山體崩塌治理工程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東二環泰禾廣場號樓層室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 點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地質災害綜合治理項目(二)——福州市倉山區倉前路 號崩塌和龍潭角山體崩塌治理工程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合同包
品目號
采購標的
數量
品目號 預算
允許進口
合同包預算(最高限價)
磋商保證金
-
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地質災害綜合治理項目(二)——福州市倉山區倉前路 號崩塌和龍潭角山體崩塌治理工程
項
否
合同履行期限:本項目工期為日歷天,具體開工日期以開工令為準。
本項目(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進口產品:不適用于本項目
節能產品:適用于本項目
環境標志產品:適用于本項目
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其他資格要求:供應商須具備有效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級及以上資質和合格有效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需提供資質證書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其他資格要求:供應商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即項目經理,下同)須具備工程地質(或巖土工程)專業(或水文地質專業或環境地質專業)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或國家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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