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區金沙社區盧屋居民小組土地整備利益統籌項目 專項法律服務項目采購公告 根據《關于加強深圳市集體企業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深集資規〔〕號)、《深圳市集體企業貨物服務采購操作指引(試行)》(深集資規〔〕號)以及《坪山區股份合作公司貨物和服務采購管理辦法》規定。深圳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受深圳市坑梓金沙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坑梓金沙股份合作公司盧屋分公司的委托,就深圳市坪山區金沙社區盧屋居民小組土地整備利益統籌項目專項法律服務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邀請談判)的交易方式實施交易,現誠邀各相關單位參加本次交易活動。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 項目名稱:深圳市坪山區金沙社區盧屋居民小組土地整備利益統籌項目專項法律服務項目 采購人:深圳市坑梓金沙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坑梓金沙股份合作公司盧屋分公司 項目內容: 對盧屋居民小組土地整備利益統籌規劃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具體項目內容詳見《競爭性談判文件》。 二、公告時間及報名要求 公告起始日期: 年月日 時分 公告截至日期: 年月日 時分 評標辦法:最低評標價法 定標方式:評定分離 預算金額:(元) 最高限價:(元)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其它組織(證明材料:提供營業執照或者其他證明文件掃描件并加蓋公章)。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得轉包、分包(證明材料:提供承諾函并加蓋公章,格式自擬)。 .供應商必須是國家司法行政機關準予設立的律師事務所,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證明材料:提供有效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副本(須含蓋有年檢章且考核處于有效期內的年檢頁或提供有權的司法行政主管部門開具的無需年檢的證明)掃描件,原件備查); .供應商存在總所和分所的,只允許總所或其中一家分所參與響應,分所參與響應的須提供由總所出具的愿為其參與本項目響應的行為及其履約等行為承擔民事責任的書面承諾函,并加蓋總所公章;如總所和分所同時參與響應的則總所和參與響應的分所均作無效響應處理(證明材料:如分所參與響應,則提供承諾函加蓋公章,格式自擬)。 四、交易文件獲取方式 .交易文件獲取時間: 年月日 時分至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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