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大橋頭鄉浮河村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 公開競爭性發包公告 年大橋頭鄉浮河村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已由常山縣保護耕地和土地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常保耕立{}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縣農投集團籌集(資金來源),本項目已具備發包條件,公開競爭性發包人為常山縣大橋頭鄉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機構為浙江哲晟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發包。 一、項目概況與發包內容 本項目建設內容為施工圖紙范圍內的土地平整工程,含表土更換、犁底層開挖回填及生土層開挖回填;土地翻耕.公頃;地力培肥共計畝;告示牌塊及浮河灌渠,內空*,長度澆筑等項目(詳見工程量清單)。施工總工期:年月日前竣工;本次發包控制價為.萬元。下浮率區間:%(含)- %(含) 二、響應人及項目負責人資質、資格要求: (一)、響應人要求: 、注冊地在常山縣行政區域范圍內 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 資質且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施工企業; 、在公開競爭性發包截止日未被各級人民法院列為未結執行案件的被執行人。 (二)、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電工程 專業貳級及以上 注冊建造師資格,同時具有有效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類證書,且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選通知書(中標通知書)發出日期,或者不通過招標方式的則以合同簽訂日期為開始時間,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驗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擔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負責人)。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采用承諾制,即響應人承諾中選后,確認一名具有相應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的本公司人員擔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三、 電子響應、評標 (一)、本項目實行電子響應和電子評標,所有公開競爭性發包文件及所有響應文件均采取電子化編制。(響應人獲取發包文件前應先辦理“衢州市陽光交易服務平臺”響應人信息入庫備案同時辦理介質鎖。完成介質鎖辦理預計-個工作日,建議各響應人合理安排辦理時間。) (二)、潛在響應人登錄到衢州市陽光交易服務平臺(://./),辦理響應人信息入庫備案事宜,非依法必須招標工程建設項目注冊入庫。 (三)、未辦理企業信息....
快捷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