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比選邀請書
重慶醫科大學附屬永川醫院(簡稱“重醫附屬永川醫院”)對自動體外除顫器()項目進行院內比選采購。歡迎有資格、有實力的供應商前來參加比選。
一、比選項目內容
設備名稱
成交供應商數量
購買數量
備注
自動體外除顫器()
(名)
臺
二、資金來源:醫院自籌或專項資金,設備預算單價為萬元/臺,數量為臺,合計總預算為萬元,最終報價不得超過預算,否則為“無效比選”。
三、比選資格
比選供應商是指向醫院提供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下簡稱供應商。合格的供應商應首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符合根據該項目特殊要求設置的特定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特定資格要求:
.若不是所投產品的制造商,所投產品屬于第二類醫療器械的,供應商應具備經營第二類醫療器械的備案證明(提供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復印件或營業執照復印件。提供營業執照作為證明的,營業執照應有經營或銷售第二類醫療器械的內容)。
.所投產品屬于第一類醫療器械的,須提供第一類醫療器械備案信息表(提供信息表復印件);所投產品屬于第二類的,須具有在有效期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注冊證(提供注冊證復印件)。
(三)注意事項:
.響應文件“響應應答”中有任意一條及以上不滿足采購文件“第二篇項目技術(質量)需求”要求的,響應人為“無效比選(響應)”;
.響應文件“響應應答”中有任意一條及以上不滿足采購文件“第三篇 項目商務要求”要求的,響應人為“無效比選(響應)”。
四、比選有關說明
(一)凡有意參加比選的供應商,請在重醫附屬永川醫院官網下載本項目比選文件以及圖紙、澄清等比選前公布的所有項目資料,無論供應商下載與否,均視為已知曉所有比選實質性要求內容。
.響應人應當按照比選文件的要求編制響應文件,并對比選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條件作出實質性響應,響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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