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區分公司“十四五”皮卡車采購項目招標公告(二次) 西藏馳創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區分公司的委托,對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區分公司“十四五”皮卡車采購項目(項目編號:--)以公開招標方式組織采購,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本項目投標。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區分公司“十四五”皮卡車采購項目(二次) .招標控制價(含稅)為.元(大寫:人民幣叁佰壹拾貳萬捌仟元) .采購內容:該項目需購置輛皮卡車,車輛使用地為阿里地區、那曲市、昌都市、日喀則市和拉薩市。(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具備工業和信息化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許可”的車輛生產廠商或其授權代理商。 、投標人須為所投產品的生產商或代理商。如為代理商須提交生產商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書,同一代理商不能同時接受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生產商的授權進行投標;同一品牌的產品只能由一家供應商(生產商或代理商)參加投標。 、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和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年至年經審計的財務狀況無虧損證明。 、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能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任何方式的轉包、分包。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在信用中國、裁判文書、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等征信平臺無可能體現履約能力等問題影響項目執行的訴訟,被執行及其他不良信息記錄;近三年承接過的項目無圍標、串標、轉包、違法分包及欠薪信訪等違法行為和不良記錄。 、不接受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為直系親屬關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同時參加投標活動。 、與郵政無投資關系且存在以下情況的,不得參加采購活動:郵政領導人員及其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郵政員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個人身份(組織委派的除外)擔任法人、董事長、總經理、監事的企業,以及郵政所屬工會或員工集體出資成立的企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供應商未被中國郵政企業列入采購供應商黑名單管理準入限制范圍。 三、獲取招標文件 、凡有意參加本項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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