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臨時管理人公開招募和遴選重整投資人的公告 年月日,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六安中院”)決定對聆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聆達集團”或“公司”)啟動預重整程序,并指定聆達集團清算組擔任預重整期間的臨時管理人。為依法有序推進預重整及后續重整工作,維護各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號——破產重整事項》等相關規定,經向六安中院報告,臨時管理人決定公開招募和遴選聆達集團重整投資人。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聆達集團及其預重整概況 聆達集團成立于年月日,年月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碼為,聆達集團是一家以光伏太陽能電池片業務、光伏發電業務為主營業務的企業。 年月日,聆達集團收到六安中院送達的《決定書》(()皖破申號),經債權人申請,六安中院決定對聆達集團啟動預重整。截至目前,預重整相關工作正在有序推進中。 二、招募重整投資人的目的 本次招募和遴選重整投資人的目的在于為聆達集團引入產業投資人,根據各方協商一致的方案,由重整投資人為聆達集團提供產業及資金支持。一是結合聆達集團業務重組、產業重構的需求,有效整合產業資源,實現產業轉型升級、恢復和提升上市公司持續經營和盈利能力。二是全面化解上市公司經營及債務風險,優化公司的資產和負債結構。三是依法維護和保障債權人公平受償,實現債權人、債務人、中小股民、地方政府和投資人等各方共贏。 三、招募須知 .本公告之內容對全體/任一意向重整投資人同等適用; .本公告不構成要約,不具有(預)重整投資協議的約束力; .本公告所述信息最終解釋權歸臨時管理人所有。臨時管理人可根據(預)重整程序進展依法決定繼續、中止或終止重整投資人招募,上述各項工作具體實施過程中如需調整的,由臨時管理人根據具體情況酌情確定并進行調整,參與招募的意向重整投資人需配合相關招募工作。如有變化,以臨時管理人的通知為準; .六安中院決定對聆達集團進行預重整,不代表該院已受理債權人對聆達集團的重整申請。如六安中院裁定受理聆達集團重整,則意向重整投資人在預重整期間所作出的承諾、簽訂的協議或遞交的投資方案等,以及預重整期間(預)重整投資人招募和遴選的效力延續至聆達集團正式重整程序。無特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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