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上海中心大廈塔冠平臺層專業氣象站房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上海市共和新路號座樓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 點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上海中心大廈塔冠平臺層專業氣象站房
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預算金額:.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序號
名稱
數量
簡要技術參數
交付時間
上海中心大廈塔冠平臺層專業氣象站房
批
詳見技術要求
合同簽訂后的天內
(詳見競談文件第二部分)范圍包括:具體報價范圍、采購范圍及所應達到的具體要求,以本談判文件中商務、技術和服務的相應規定為準。本項目預算金額:人民幣萬元,超過采購預算不予接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的天內
本項目(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落實節約能源、保護環境、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等政府采購政策。(供應商應主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否則視為不適用以上政策。)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相關規定;)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供應商應在談判響應文件中提供無不良信用記錄的相關證明(相應網頁截圖)。不良信用記錄指:供應商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在中國政府采購網(...)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供應商為分公司或者分支機構,須提供總公司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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