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港航物流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公務用車定點維修保養服務項目詢比采購公告(-標段)
.采購條件
本次采購項目為江西省港航物流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公務用車定點維修保養服務項目,項目業主為江西省港航物流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資金已落實,采購人為江西省港航物流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本項目進行公開詢比采購。
.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項目概況
為提高公務用車服務保障水平,規范和加強公務用車日常維修保養工作,擬在九江、南昌、吉安三個地區各選擇家具有相應合法資質、具有一定規模、綜合實力較強的車輛維修保養機構(以下簡稱“供應商”),作為采購人公務用車的定點維修服務單位。
.計劃服務周期
本項目計劃服務周期為年,計劃開始時間為年月,具體時間以合同規定為準。
.標段劃分與采購內容
車輛保養工作內容主要包括對汽車定期開展檢查、清潔、補給、潤滑、調整或更換零部件(小保養、大保養),預防故障發生等。車輛維修主要包括對發動機、變數箱、空調、冷卻、燃油、動力轉向、電路系統、車載電子設備等出現的故障問題進行診斷、排查、維修,以及處理由于碰撞造成的外部損傷(鈑金噴漆等)等。
集團公務用車共計輛,其中總部輛,車型主要為小轎車和商務車(別克、別克新君越),九江分部輛,車型為越野車(途銳),南昌分部輛,車型為小轎車(紅旗),吉安分部輛,車型為小轎車(大眾帕薩特)。
本次采購將按地區進行標段劃分如下:
標段號
所屬地區
公務用車數量
品牌型號
-
九江
輛
別克、別克新君越、途銳
-
南昌
輛
紅旗
-
吉安
輛
大眾帕薩特
注:上述公務用車品牌、數量及歸屬地劃分為采購文件發出時的現狀情況,供應商應充分考慮公司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作出的車輛調整變更所帶來的有關影響。
.供應商資格要求
.本次采購要求供應商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人員及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其應具備的資質要求、業績要求、信譽要求、項目負責人資格、其他要求見附表至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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