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城西街道政法中心二期工程 ----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泰州市創美科技產業園幢室 獲取采購文件,并于-- : (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城西街道政法中心二期工程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萬元
最高限價(如有):.*(-%)=.萬元
采購需求:
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合同履行期限:日歷天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上一年度的財務狀況報告(成立不滿一年不需提供)。
.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二)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供應商應為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
(三)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具備有效的[建筑工程工程(新標準)三級](含)以上資質;
()投標人具備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系已在供應商單位注冊并具備有效的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含以上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且未擔任其他在建項目的項目經理;
()項目負責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②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③在其他企業擔任法定代表人。
()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此項評審方式為承諾制,如查實投標人在《無在建承諾書》中虛假承諾,按弄虛作假處理。
()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年內在經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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