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銀行寧波分行收單業務聚合支付技術服務供應商征集公告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以下簡稱&;華夏銀行寧波分行&;或&;采購人&;)擬對分行年度專業化收單服務機構供應商入圍征集,誠邀符合要求的供應商報名參與。項目具體內容如下;一、項目名稱華夏銀行寧波分行收單業務聚合支付技術服務外包項目。二、采購內容簡介(以最終標書為準)特約商戶推薦、聚合支付技術服務等相關服務。三、意向供應商資質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一)意向供應商資質要求及入圍標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營業執照;.符合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監管機構安全管理要求和技術標準。.不屬于被監管機構、自律組織納入,或其他收單機構向中國銀聯、中國支付清算協會報送的不良專業化收單服務機構名單范疇。.管理團隊具備收單業務從業經驗,至少有名以上熟悉收單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銀聯卡業務運作規章等規定,具有健全的組織架構,完善的公司運作章程,包括但不限于內控管理、財務管理、業務管理、風險管理等相關制度內容、以及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機制、業務運行應急預案等。.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地、完善的服務體系和服務支持能力;其分支機構應具備滿足開展當地業務經營的經營場地、組織架構、人員規模、完善的服務體系和服務支持能力,保證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財務制度健全,經營狀況良好,無重大違紀違規記錄。.專業化收單服務機構提供終端設備的,終端設備應符合總行的設備選型和技術規范要求。.專業化收單服務機構應進行本地化管理,至少以合作省域為單位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收單機構同時提供收單外包服務的,應成立單獨事業部或子公司,分別運營收單業務和外包業務,并對其收單業務服務人員與外包服務人員建立相關隔離制度,嚴格遵守信息保密協議,不得泄露或利用其他收單機構的經營信息牟取不當利益。.已向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申請備案,取得收單外包服務機構備案回執,備案回執在有效期內,且備案業務類型與擬合作業務類型相符。.近兩年中國支付清算協會年度評級結果為類及以上,成立不足兩年的,以最近評級結果為準。.監管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規定的其他條件。(二)提交材料內容.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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