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樂東黎族自治縣應急廣播體系建設項目(二期)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海口市藍天路-號國機中洋公館號室獲取招標文件,并于年月日時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樂東黎族自治縣應急廣播體系建設項目(二期) 預算金額:.萬元 最高限價:.萬元(超出采購預算金額或最高限價的投標按無效響應處理) 采購需求:詳見《第三章 采購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 個日歷天內交付并安裝調試完畢。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本項目(是/否)接受分包:否 二、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注:①供應商若為企業法人: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副本”;②若為事業法人: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人登記證書副本”;③若為其他組織:提供“對應主管部門頒發的準許執業證明文件或營業執照副本”。以上提供復印件加蓋公章 。(根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及有關釋義,銀行、保險、石油石化、電力、電信運營商等有行業特殊情況的,其分支機構可參與投標。) .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資格承諾函)。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資格承諾函)。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資格承諾函)。 .供應商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資格承諾函)。 .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信用中國(...)”、中國政府采購網(...)沒有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提供資格承諾函)。 .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無環保類行政處罰記錄(提供聲明函)。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無。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 年月日時分 至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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