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常嘗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方”)就以下采購項目進行公開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 一、項目名稱 廣州市常嘗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飲用水采購項目(第二次) 二、項目類別 貨物 三、采購方式 競爭性談判 四、采購內容 為滿足廣州市常嘗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常嘗公司”)飲用水經營需要,結合客戶的品牌及規格,根據以往一年的銷售數量,尋找源頭供應商采購飲用水。 五、采購控制價 其他 詳見固化清單 六、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單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有效的營業執照或具備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分公司報價的,必須由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授權。 (二)具有有效期內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 (三)近三年(年月日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之日止),供應商至少獨立承接過項單個合同額不低于萬元的飲用水采購項目(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內容,合同額,合同簽署蓋章頁;業績金額以合同為準,如合同反映不出金額,則以結算發票或業主開具的其他證明材料反映的金額為準)。業績時間以簽訂時間為準。 (四)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中“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記錄名單;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事業單位除外)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以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于響應文件開啟當天在上述網站查詢結果為準,如在上述網站查詢結果均顯示沒有相關記錄,視為沒有上述不良信用記錄,否則將否決其響應。同時對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截圖存檔。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須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五)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七、公告開始時間 年月日 八、公告結束時間 年月日 九、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年月日 : 十、響應文件遞交地址 廣州市常嘗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廣州市海珠區新港東路號智通廣場塔層) 十一、其他 談判方式:現場談判,本次談判采用至少一輪談判,至少二次報價形式進行。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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