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基本條件
河南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服務采購項目現已具備采購條件。招標人為河南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單位自籌,已落實。項目已經具備招標條件,現委托河南省國貿招標有限公司對該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前來參與。
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河南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服務采購項目
.采購范圍:主要包括為河南機場集團的合作事項提供論證分析、法律咨詢、書面意見;起草、修改相關管理制度及其他法律文件;草擬、審查、修改機場集團與合作方簽署的各類合作協議、經濟合同、法律文書等;為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協助健全法務合規管理體系;為法律糾紛或潛在糾紛事項提供論證分析、法律咨詢;開展法律知識培訓;根據需要配合參加相關會議。
.服務期限:本項目采用++的服務模式,即供應商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按照采購方要求完成服務內容。合同履行第一年度服務期結束前個月,由供應商向采購方書面提出合同順延申請,采購方回函如無異議,服務期順延至下年度,最多順延次。雙方對合同順延有異議的,合同服務期屆滿后自動終止。
.服務預算及最高限價:.萬元人民幣/年(不含稅)。
. 供應商資格要求
.供應商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并在有效存續的律師事務所,具有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提供執業許可證)
.供應商擬派本項目主辦律師須具有律師執業證書和自年月日以來為企事業單位或政府機關提供三年及以上法律顧問服務的業績經驗;(提供項目主辦律師的律師執業證書和項目主辦律師業績合同及年來供應商為其繳納的任何三個月的社保證明)
.供應商自年月日以來具有家及以上企事業單位或政府機關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業績經驗;(提供業績合同)
.供應商應能夠隨時響應采購方的緊急現場服務需求;(提供承諾函)
.供應商財務狀況良好,目前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查封、扣押、凍結或破產狀態;沒有處于投標資格被取消或暫停狀態;供應商自年月日以來,在經營活動中不存在重大違法記錄行為;沒有發生串標或嚴重違約問題,未被列入河南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供應商黑名單且在禁入期;(提供承諾函)
.供應商與河南省機場....
快捷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