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徐州市時樓小學年秋季校服采購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徐州市云龍區昆侖大道號永嘉新城中心座 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 點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徐州市時樓小學年秋季校服采購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徐州市時樓小學在校學生人數 人(徐莊實人、時樓小學人、王校小學人、苑山小學人、薛湖小學人),計劃每名學生采購夏季校服套,秋季校服套,冬季校服套(上衣)。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購人要求 本項目(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參加招標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說明: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采購活動。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本采購項目的采購活動。 、查詢及使用供應商信用記錄: ⑴由采購人查詢信用信息。 ⑵查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國”網(...); ②中國政府采購網(...); ③“信用中國(江蘇)”網(://.../); ④“信用中國(徐州)”網(://...) ⑤“江蘇省政府采購信用評價系統”。 ⑶截止時點(查詢環節):評審結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留存的具體方式: 網頁截屏打印,與其他采購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規則: 采購人對供應商信用記錄進行甄別,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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