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福州高新區兒童學園第二分園窗簾采購項目(二次)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金祥路號金山海悅園號樓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 點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福州高新區兒童學園第二分園窗簾采購項目(二次)
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預算金額:.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合同包
品目號
采購標的
數量
合同包預算(元)
談判保證金(元)
行業類別
-
福州高新區兒童學園第二分園窗簾采購項目(二次)
批
工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天內全部完成交貨并安裝完畢。
本項目(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的證明材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號)和《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財庫[]號)的有關政策要求,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供應商應出具《中小企業聲明函》貨物,采購標的對應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為工業。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資格承諾函(若有):供應商在投標時,按照規定提供相關承諾函(格式詳見附件或《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推行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承諾制指導意見的通知》(閩財購〔〕號)中“福建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承諾函”)的,在響應文件中可不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資格條件證明材料。說明:①供應商可自行選擇是否提供本承諾函,若不提供本承諾函的,應按談判文件要求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②供應商應對其承諾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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