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安寧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發展集團”債務資金用途審計工作順利開展,按照《公司關于規范中介機構選聘事宜的通知》要求,公開、公平、公正選聘一家審計單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截止年月日,安發展集團債務余額.億元,其中融資本金余額.億元,應付利息.億元,保交樓借款.億元,工程債務.億元,押金及保證金.億元,其他債務.億元。為準確反應債務資金具體用途,擬聘請中介機構開展債務資金用途審計,要求還原到隱債項目或工程項目,預計需追溯到年。審計范圍為全集團債務資金,必要時延伸到灝成園林、安城投和太平投資與安發展集團的資金往來。 二、服務周期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按比選人要求完成債務資金用途審計,出具專項審計報告。 三、質量要求 符合中國相關會計、審計準則,遵守職業道德,保證服務質量。 四、資格要求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人資格。 (二)申請人須為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獨立企業(事業)單位法人或組織;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或單位法人證書或其他法定憑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服務能力的單位(注:投標文件中須提供營業執照或單位法人證書或其他法定憑證原件掃描件)。 (三)申請人具備財政部門頒發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證書》或《會計師事務所分所執業證書》(注:投標文件中須提供資質證書原件掃描件)。 (四)委派項目負責人必須具有注冊會計師資格,且歷年年檢合格。(注:投標文件中須提供項目負責人注冊證、身份證、勞動合同及社保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 (五)申請人在參加本次比選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和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以及無行賄犯罪記錄。 (六)申請人財務狀況良好,近年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提供年經第三方機構審計的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和利潤表)。若新成立不滿年的企業,提供銀行開具的資信證明文件或資金證明文件。(注:投標文件中須提供審計報告或資信證明文件或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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