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采購計劃備案號:-- 、項目名稱:利咸高速小模互通改路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萬元) 、最高限價:.(萬元) 、采購需求: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安保工程等詳見工程量清單。 、合同履行期限:日歷天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根據財庫〔〕號文件要求,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供應商必須是符合《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號)的中小微企業,并提供真實有效的《中小企業聲明函》。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供應商須具備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公路安全設施分項)二級及以上資質企業,經年檢合格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供應商擬派項目經理應具有公路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三類人員”類證書且必須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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