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大氣環境空氣質量系統采購項目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上海市靜安區長安路號長安大廈號樓(辦公樓)層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 點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大氣環境空氣質量系統采購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設備名稱 數量 單位 大氣負離子連續監測儀 臺 氮氧化物監測儀 臺 監測儀 臺 (具體技術要求詳見第三部分 項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交貨。 本項目(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切實按照《國務院關于印發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國發〔〕號)、《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號)、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財庫〔〕號)、《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上海市加快經濟恢復和重振行動方案〉的通知》(滬府規〔〕號)以及市財政局《關于印發〈上海市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實施辦法〉的通知》(滬財采〔〕號)等相關文件規定,本項目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工業。從業人員人以下或營業收入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人以下或營業收入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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