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造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方”)就以下采購項目進行公開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 一、項目名稱 廣州造紙股份有限公司乘坐上下班交通車 服務項目采購延期公告 二、項目類別 服務 三、采購方式 競爭性談判 四、采購內容 廣州造紙股份有限公司乘坐上下班交通車 服務項目采購延期公告 廣州造紙股份有限公司對乘坐上下班交通車服務項目進行公開采購,歡迎對本項目有興趣并有服務能力的法人參加響應。凡在廣州市注冊并具備汽車租賃(客運)服務資質要求的公司均可參與響應。 一、基本情況 (一)采購項目名稱:廣州造紙股份有限公司乘坐上下班交通車服務項目 (二)采購項目的內容:海珠廠區至南沙廠區、越秀區至南沙廠區、南沙區龍珠新村至南沙廠區、南沙區白藤滘至南沙廠區乘坐上下班交通車服務 (三)服務時間:服務期限三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日程安排 本采購不另行召開專門采購會,響應單位可于年月日:分前直接聯系采購單位獲取采購文件。 本采購不另行召開專門答疑會,響應單位可直接聯系采購單位及相關人員進行咨詢。 響應單位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為年月日:分前。遞交響應文件地點為廣州造紙股份有限公司辦公室。 三、聯系方式 地址:廣州市南沙區新廣一路號 聯系方式:陳先生/李先生 具備以上條件并有意響應的企業,請與我司聯系。 廣州造紙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五、采購控制價 總價包干 ¥元 六、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響應單位資格: .響應單位應具備《中華單位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響應單位必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合法單位,且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力和資格。 .提供未被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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