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造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方”)就以下采購項目進行公開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
一、項目名稱
廣州造紙股份有限公司乘坐上下班交通車 服務項目采購延期公告
二、項目類別
服務
三、采購方式
競爭性談判
四、采購內容
廣州造紙股份有限公司乘坐上下班交通車
服務項目采購延期公告
廣州造紙股份有限公司對乘坐上下班交通車服務項目進行公開采購,歡迎對本項目有興趣并有服務能力的法人參加響應。凡在廣州市注冊并具備汽車租賃(客運)服務資質要求的公司均可參與響應。
一、基本情況
(一)采購項目名稱:廣州造紙股份有限公司乘坐上下班交通車服務項目
(二)采購項目的內容:海珠廠區至南沙廠區、越秀區至南沙廠區、南沙區龍珠新村至南沙廠區、南沙區白藤滘至南沙廠區乘坐上下班交通車服務
(三)服務時間:服務期限三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日程安排
本采購不另行召開專門采購會,響應單位可于年月日:分前直接聯系采購單位獲取采購文件。
本采購不另行召開專門答疑會,響應單位可直接聯系采購單位及相關人員進行咨詢。
響應單位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為年月日:分前。遞交響應文件地點為廣州造紙股份有限公司辦公室。
三、聯系方式
地址:廣州市南沙區新廣一路號
聯系方式:陳先生/李先生
具備以上條件并有意響應的企業,請與我司聯系。
廣州造紙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五、采購控制價
總價包干 ¥元
六、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響應單位資格:
.響應單位應具備《中華單位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響應單位必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合法單位,且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力和資格。
.提供未被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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