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某單位食堂食材采購項目競爭性談判公告 項目概況 合肥市某單位食堂食材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優質采云采購平臺(://../) 獲取競爭性談判文件,并于年月日點分(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合肥市某單位食堂食材采購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預算金額:約萬元 采購需求:主要內容為副食品采購及配送,包括米面油類、蔬果類、禽蛋類、水產類、調飲料類、熟食類、醬菜類、豆制品類、奶制品類等,具體詳見《采購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日到年月日。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資質要求:()供應商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營業執照;()供應商須具有有效的《食品經營許可證》。 、業績要求:年月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供應商須具有類似食材配送服務業績。注:()響應文件中須提供可反映評審要素的業績合同掃描件;()須提供合同采購人加蓋公章的服務滿意度評價材料,評價內容不明確或非正面的評價均不予認可。 、供應商在合肥地區(包括四縣一市)須具有蔬菜存儲倉庫和冷藏冷凍庫倉庫。 注:()提供上述倉庫地址及實景照片;()提供倉庫的房屋產權證明或租賃協議。 、信譽要求:截至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時間,供應商(不含其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響應文件按無效處理。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被稅務機關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 ()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 ()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規定的程度、起止期間處于有效狀態。供應商為聯合體的,對供應商的要求視同對聯合體成員的要求;()以評審小組國家權威機構公開網站(“信用中國”、“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國政府采購網”等)上能查詢到的公開信息為準。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年月日至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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