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深圳市南山區(qū)住房和建設局“宜居家園”之物業(yè)管理糾紛人民調解體系和信訪處理服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本公告附件中)獲取招標文件,并于年月日::(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概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深圳市南山區(qū)住房和建設局“宜居家園”之物業(yè)管理糾紛人民調解體系和信訪處理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元 .最高限價:,,.元 .采購需求: 標的名稱 數(shù)量 單位 簡要服務需求 備注 深圳市南山區(qū)住房和建設局“宜居家園”之物業(yè)管理糾紛人民調解體系和信訪處理服務項目 項 詳見招標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項目服務期限為自合同簽訂或約定之日起個日歷日(個月或年),本項目為長期服務項目,合同期滿可以續(xù)簽,但合同履行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三十六個月。如甲方對履約情況不滿意,甲方不再續(xù)約。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投標人必須是國家司法行政機關準予設立的律師事務所,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提供有效的律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許可證副本(須涵蓋有年檢章且考核處于有效期內的年檢頁或提供司法行政機關開具的無需年檢的證明)掃描件〕(總所與其分支機構不能同時參與投標,分支機構投標須提供總所出具的愿為其參與本項目投標、履約等行為承擔民事責任并加蓋總所公章的授權函,提供總所、分支機構的律師事務所(分所)執(zhí)業(yè)許可證副本掃描件;同一家總所若有兩家(或以上)的分支機構,總所只能授權其中一家分支機構參與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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