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蕉城區虎貝鎮梅鶴村沉字橋周邊旅游道路改善提升工程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地址:寧德市蕉城區山水大酒店二排二樓)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 點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寧)- 項目名稱:蕉城區虎貝鎮梅鶴村沉字橋周邊旅游道路改善提升工程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采購包 品目號 采購標的 數量 采購包預算 采購包最高限價 磋商保證金 - 蕉城區虎貝鎮梅鶴村沉字橋周邊旅游道路改善提升工程 項 元 元 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天內交付 本項目(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①根據《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政府采購促進中 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 號)的規定,采購限額標準以上,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采購人應當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本項目屬預算金額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只接受中小企業前來報名[須提供中小微企業聲明函],監獄企業及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均視同小微企業。②本項目為工程類項目,所屬行業劃分為“建筑業”。供應商應符合《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號)第四條規定的情形,采購標的對應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為建筑業。供應商應當根據本辦法的規定,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工程類)。未提供或提供聲明函內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按無效投標處理。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①供應商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頒發的三級及以上市政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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