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光明區新湖街道樓村社區年大樓
及黨群服務中心網絡服務采購項目
的公告(實施購買前)
單位名稱:深圳市光明區新湖街道樓村社區工作站 填報日期:年月日
根據《光明新區發展和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項目信息公開的通知》(深光發財〔〕號)中“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相關要求,現將本項目有關情況向社會公告:
項目名稱:關于光明區新湖街道樓村社區年大樓及黨群服務中心網絡服務采購項目
實施購買前公開的信息
服務標準和要求:按項目要求提供服務。
項目預算金額: 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內容: 無
經本單位確認,上述公告信息真實、合規。
單位名稱: 深圳市光明區新湖街道樓村社區工作站
地址:光明區新湖街道樓村繪貓路號
聯系人:陳工
聯系電話: -
傳真:-- 電子郵箱:
公告日期:年月日
備注:、未納入集中采購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在購買服務實施前,采購人應當在深圳市政府采購網站公告項目名稱、服務標準和要求、購買預算等內容,公告時間不少于個工作日;購買服務結果產生后個工作日內,采購人應當將項目征集篩選情況、競爭及評比遴選情況、承接主體、成交金額、服務內容和承諾等信息對外公告,公告時間不少于個日歷日。
、對公告內容如有疑問或異議,由購買主體(采購部門)負責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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