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縣芳村鎮污水處理廠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條件
常山縣芳村鎮污水處理廠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項目已由常山縣發展和改革局以常發改投資〔〕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縣財政統籌安排,出資比例為%,項目業主為常山縣芳村鎮人民政府,招標人為常山縣芳村鎮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機構為浙江哲晟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常山縣芳村鎮污水處理廠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本項目投資估算.萬元,工程概算.萬元,其中建安工程造價.萬元,建設規模:工程概算.萬元,建設內容:新建 / 集鎮污水處理廠 座;新建 -的污水管 .;過河倒虹井 座,穿省道倒虹井 座;周邊配套區域新建 的污水主、支管 .; 座過河倒虹管。同時對集鎮污水部分管道進行修復及改造提升,并增設周邊基礎配套設施,包括:停車位 個、充電樁 個及 分布式光伏 ㎡等(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建設地點:常山縣芳村鎮芳村村。
.招標范圍:施工圖紙范圍內的新建 / 集鎮污水處理廠 座;新建 -的污水管.;過河倒虹井 座,穿省道倒虹井 座;周邊配套區域新建 的污水主、支管 .; 座過河倒虹管。同時對集鎮污水部分管道進行修復及改造提升,并增設周邊基礎配套設施等(詳見工程量清單)。本次招標建安工程造價.萬元。
.施工總工期:日歷天。
.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是?否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是
?否(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原因及適用條款)
. 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的實施方式
□..本標段整體面向中小企業;
□..本標段聯合體形式面向中小企業,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次投標的,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合同份額需達到(不低于%)以上。
.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
?.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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