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江達縣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編制及匯總服務 采購項目(二次)采購公告
項目概況
購買江達縣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編制及匯總服務采購項目(二次)招標項目潛在投標人應在通過西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登錄,網址
://.../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時分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購買江達縣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編制及匯總服務采購項目(二次)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預算金額:.(元)最高限價:.元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底前須完成除江達縣土壤以外的文字成果和圖件成果初稿,并進行初步驗收。年月日之前完成全部江達縣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編制與匯總服務工作。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注:具體要求以本采購文件中的相應規則為準。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投標單位應符合下述資格要求: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應當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
(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二)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三)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五)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提供營業執照(原件、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
()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描述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具備良好商業信譽的證明材料:可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
()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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