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采購計劃備案號:--
、項目名稱:年流浪救助社會服務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萬元)
、最高限價:(萬元)
、采購需求:
年流浪救助社會服務項目(詳見第三章采購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年全年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否
、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價格扣除優惠為:%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非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供應商如是中小企業需提供《中小微企業聲明函》并按要求填寫相關數據資料,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單位視同 小微企業。其中監獄企業提供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殘疾人福利單位提供《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供應商必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取得有效的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 ()供應商擬派的項目負責人須具有助理社會工作師(初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 ()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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