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道融資租賃(深圳)有限公司資產支持證券項目信用評級機構公開比選公告
為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提升融資效率,降低融資成本,提升公司市場競爭力,蜀道融資租賃(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蜀道融資租賃公司”或“比選人”)擬申請注冊發行不超過億元資產支持證券(),現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擬通過公開比選方式選聘資產支持證券信用評級機構,本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現誠邀符合比選條件的機構,按比選公告及比選文件的要求參加本次比選。
一、項目名稱
蜀道融資租賃公司資產支持證券信用評級機構選聘
二、資產支持證券方案簡介
(一)發行主體:蜀道融資租賃(深圳)有限公司;
(二)注冊發行規模:儲架發行,儲架規模不超過億元(含)人民幣(具體金額以證券交易所無異議函批復為準),取得無異議函后根據蜀道融資租賃公司資金需求及資本市場情況擇機分期發行,每期實際發行規模根據底層資產情況確定;
(三)發行方式:非公開發行;
(四)增信措施:由蜀道融資租賃公司及蜀道資本集團提供差額補足承諾。
(五)募集資金用途:用于融資租賃項目投放、償還有息債務本息等法律法規允許的用途;
(六)信用評級機構選聘方案:公開比選選聘。
三、服務內容
(一)為比選人本次儲架式注冊發行資產支持證券提供相關評級服務,出具信用評級報告,包括儲架及首期債項評級、分期債項評級、更新評級和跟蹤評級;
(二)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就本次資產支持證券申報發行、備案等機構的反饋意見及時為公司出具補充意見或報告;
(三)其他證券申報和發行工作中的相關事宜。
四、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
(一)在中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成立年及以上;
(二)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認定的具有開展債券評級業務資質的評級機構;
(三)在遞交比選申請文件日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在遞交投標申請文件日,不處于被監管機構暫停評級業務期間;
(四)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及自律規范規定的其他條件;
(六)截止比選申請文件遞交當日,比選申請人未在“信用中國”網站(://.../)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未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五、比選文件的獲取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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