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東社區五斗支涌(大明宮段)岸線整治工程施工
第次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平東社區五斗支涌(大明宮段)岸線整治工程施工
答疑與澄清修改文件發出時間:年月日
原定開標時間:年月日時分
一、答疑內容
無
二、澄清修改內容
本項目招標公告“對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要求.款”原為:“如投標人已在佛山市水務局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共享專欄(即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系統)登記,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系統登記的人員中選取,并且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在資格審查當日未被鎖定。(不適用于簡易評標法)”現澄清修改為“如投標人已在佛山市水務局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共享專欄(即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系統)登記(企業資質:水利_施工類企業),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系統登記的人員中選取,并且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在資格審查當日未被鎖定。(不適用于簡易評標法)”
本項目招標公告“投標資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資質人員、業績等要求)第點對投標人企業完成過的類似業績要求(如有)”原為:“投標人在近三年內(自本招標項目招標公告發出之日起往前順推,以?完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時間為準)完成過項萬以上的河道(河涌)整治、清淤工程施工業績。相關證明材料僅限于要求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完工驗收或竣工驗收其他證明材料,提供類似項目業績為聯合體形式承接的,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投標人承接的工作量應當滿足類似項目業績要求;如前述證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關特征和必要信息的,還須提供該項目工程業績的業主證明材料并需附有業主方的聯系人及聯系電話。”現澄清修改為“投標人在近三年內(自本招標項目招標公告發出之日起往前順推,以?完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時間為準)完成過項萬以上的河道(河涌)整治、清淤工程類似施工業績。相關證明材料僅限于要求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完工驗收或竣工驗收其他證明材料,提供類似項目業績為聯合體形式承接的,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投標人承接的工作量應當滿足類似項目業績要求;如前述證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關特征和必要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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