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上東村河道護岸項目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寧德市壽寧縣東方商住城幢單元室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 點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招【】號 項目名稱:上東村河道護岸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采購包保證金金額(元): .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采購包 采購標的 數量 采購包預算 最高限價 所屬行業 允許進口 上東村河道護岸項目 (項) . . 建筑業 否 合同履行期限:詳見采購文件 本項目(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進口產品:不適用 節能產品:適用于本項目 環境標志產品:適用于本項目 綠色建材: 適用于本項目 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政策: 采購包:【預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 面向的企業規模:中小企業 預留形式:【預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 預留比例:%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非中、小微企業的將被拒絕,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供應商提供的服務應符合《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號) 第四條規定的情形,且應當提供《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號)規定的《中小企業聲明函》,格式見第五章“首次響應文件格式”。()供應商為監獄企業的視同小型和微型企業,可不提供以上第()點材料,但應當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 ()供應商為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視同小型和微型企業,可不提供以上第()點材料,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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