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嚴曙峰(身份證:**********) 住址:南通市崇川區郭里園幢室 本機關于年月日作出蘇通崇城城執罰決〔〕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對嚴曙峰作出自接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五日內自行拆除位于南通市崇川區郭里園幢室樓頂的違法建(構)筑物的行政處罰。(具體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及救濟途徑等,詳見《行政處罰決定書》)。 因使用其它方式無法送達以上《行政處罰決定書》,現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送達以上《行政處罰決定書》。當事人可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南通市崇川區濠東路-號城東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局(聯系電話:-)領取該文書,逾期不領取視為送達。 南通市崇川區城東街道辦事處 年月日 聯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區濠東路-號城東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局 聯系電話:-
快捷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