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2025年度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監督性監測采購(二次)的潛在投標人應在衢江區東方廣場7號樓405室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5年3月6日09時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ZJTP-QZF-2025001-1
項目名稱:2025年度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監督性監測采購(二次)采購需求:
標項內容 | 數量 | 單位 | 預算金額 | 簡要技術描述或標項基本概況介紹 |
2025年度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監督性監測采購(二次) | 1 | 項 | 15萬元 | 2025年度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監督性監測。詳見采購文件第三章、招標內容及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至2025年11月30日。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加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5)參加政府招標活動前三年內(新成立不滿三年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7)在浙江政務服務網(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fe/#/Punish?webId=1)中3年內無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記錄。
2、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具備省級及以上部門頒發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
三、獲取招標文件:
1、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招標文件獲取期限之后且在招標文件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有潛在投標人提出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采購代理機構將允許其獲取。
2、地點:衢江區東方廣場7號樓405室;
3、方式:郵寄報名資料至衢江區東方廣場7號樓405室或抵達代理機構單位現場獲取招標文件。
4、獲取招標文件時須提交的文件資料:1)供應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2)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復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供應商單位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如供應商采用郵購報名的,請將以上報名資料郵寄至代理機構,并同時將上述材料電子版及聯系方式發送至529067215@qq.com郵箱。
5、潛在供應商應按上述方式獲取采購文件,未按上述方式獲取采購文件的,不得對采購文件提起質疑投訴。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1.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25年3月6日09時30分(北京時間);
2.開標時間:2025年3月6日09時30分(北京時間);
3.開標地點:衢江區東方廣場7號樓4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投標。
2.為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3.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投標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且尚處于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內。
4.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自獲取采購文件之日或者采購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公告期限屆滿后獲取采購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屆滿之日為準)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衢州市生態環境局衢江分局辦公室投訴(聯系人:何女士 ;電話:0570-3689217)投訴。質疑函范本、投訴書范本請到浙江政府采購網下載專區下載。
5.本項目不收取投標保證金。
6、本次招標有關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購網”(https://zfcg.czt.zj.gov.cn/)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質疑、投訴,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衢州市生態環境局衢江分局
地址:衢州市衢江區樟潭街道求真路62號
聯系人:姜女士
聯系電話:19957083059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浙江天平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衢江區東方廣場7號樓405室
聯系人:陳女士
聯系電話:17858203128
聯系人:余先生
聯系電話:18868080781
3、同級采購監督管理部門信息:
名稱:衢州市生態環境局衢江分局辦公室
聯系人:何女士
監督投訴電話:0570-3689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