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哈爾濱產權交易所陽光采購服務平臺操作規范(試行)》,哈爾濱交通集團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維修分公司公交車輪胎采購項目項目采用網絡競價的方式面向社會進行公開采購,歡迎參與。公告內容如下: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哈爾濱交通集團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維修分公司公交車輪胎采購項目 .項目編號:哈產競采()第號; .采購/服務內容:公交車輪胎(具體內容詳見競價邀請文件)。 .分包情況:無 .供貨時間/服務期限: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止。供貨期內,如提前達到合同金額,合同終止。 .供貨地點/服務地點:九三五中心庫:哈爾濱市南崗區學府路-號;及采購人所指定的其他地點(哈爾濱市區內)。 .付款方式及進度: ()付款進度:收到貨品,個月后與成交供應商結算第一個月(例:月實際發生費用,應在月底前結算,節假日順延個工作日)實際發生的費用。 ()付款方式:電匯。 ()供應商須在每月日或日(二月份日或日,節假日順延),開具當月實際發生的等額增值稅專用發票,且開具發票的雙方名頭應一致。 .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行業、地方的質量驗收的合格標準以及采購人要求。 .資金來源及資金到位情況:企業自籌 .采購內容及技術標準:(具體內容詳見競價邀請文件中采購需求).質保期:年或萬公里 .驗收標準:采購人應當在到貨后個工作日內進行驗收,逾期不驗收的,成交供應商可視同驗收合格。驗收合格后由雙方簽署貨物驗收單并加蓋采購單位公章,雙方各執一份。供應商如不能提供產品來源渠道合法的證明文件及售后質保承諾函的,視為不合格產品,不予驗收合格。甲方驗收有異議的,在驗收后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應在接收到甲方書面異議個工作日內及時予以解決。成交供應商提供不符合競價文件和報價文件和本合同規定的貨物,以及發生損毀的貨物,采購人有權拒收。 .供貨及方式:自簽訂采購合同后,采購人按照實際需求書面或微信方式提出《采購計劃》,成交供應商須按照采購人要求時間送達指定地點,自收到采購計劃起,交付時間不超過小時,超過交付期限,按照逾期交貨處理。 .包裝: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均應按競價文件和報價文件要求的包裝材料、包裝標準、包裝方式進行包裝,每一包裝單元應付詳細的裝箱單和質量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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