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選公告
廣州市國科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州市人事服務中心(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對年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政策宣講暨人才工作交流活動宣傳推廣服務項目進行公開比選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參選人參加。有關事項如下: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年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政策宣講暨人才工作交流活動宣傳推廣服務項目
.采購內容:
采購包
服務內容
數量
采購預算
年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政策宣講暨人才工作交流活動宣傳推廣服務
項
萬元
()詳細服務要求請參閱比選文件中第二章“用戶需求書”;
()合格的參選人應對本項目所有采購內容進行報價,不允許只對部分采購內容進行報價。
.參選人的資格要求:
()參選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參選時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副本復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分支機構響應的,須提供總公司和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總公司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資格文件聲明函(詳見參選文件格式);或提供年或年任一個月財務狀況報告復印件,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材料復印件。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響應截止日前個月內任意一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復印件(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或提供資格文件聲明函(詳見參選文件格式)。
()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或提供資格文件聲明函(詳見參選文件格式)。
()參加活動前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提供資格聲明函(詳見參選文件格式)。
()參選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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