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江西省贛中航道事務中心年船舶修理項目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區廬山南大道號保利高爾夫花園公共配套中心#商業樓店面-室或郵 箱:@.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 點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江西省贛中航道事務中心年船舶修理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預算金額:.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項目名稱 數量 單位 預算金額 (人民幣) 項目簡要說明 江西省贛中航道事務中心年船舶修理項目 項 元 對各類工作船舶提供維修服務 注:產地類型國內。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至年月日 本項目(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服務由中小企業承接,即服務提供單位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依據國務院批準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確定的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但與大企業的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與大企業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除外;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響應文件中須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或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參加該采購項目的采購活動。.供應商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被“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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