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陽光小區保障性住房二期建設項目(精裝修工程)招標公告一、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奈曼旗陽光小區保障性住房二期建設項目(精裝修工程)已經由奈曼旗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內蒙古乃蠻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國有企業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自籌元,政府投資.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一)項目名稱:奈曼旗陽光小區保障性住房二期建設項目(精裝修工程)(二)建設地點:奈曼旗大沁他拉鎮孟家段大街北,治安路東(三)招標內容:標段編號標段名稱企業資質要求人員資質要求工期(天)合同估算價是否允許聯合體投標人資格其它要求奈曼旗陽光小區保障性住房二期建設項目(精裝修工程)[施工總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級] 或者 [專業承包·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建筑裝修裝飾工程二級][注冊二級建造師·建筑工程]天元否.資質條件:本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具備[施工總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級] 或者 [專業承包·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建筑裝修裝飾工程二級]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施工的能力;.人員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為本企業注冊的建筑工程專業二級以上(含二級)建造師,并具備有效的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項目中任職(在建工程項目期間指:施工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發包人出具竣工驗收證明之日或行政主管部門提供竣工驗收報告之日止);()擬派技術負責人須具有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擬派其他項目管理機構人員(包括施工員、質檢(量)員、安全員、資料員、材料員)需具備有效的相應執業資格證或崗位證書或職業培訓合格證書,安全員還需具備有效的類安全考核合格證(安全員的類安全考核合格證和崗位證書合并頒發的,可不提供安全員的崗位證書)。()擬派本項目的項目管理機構人員須具備投標人年至今(任意連續個月)為其繳納社會保障資金加蓋社保機構公章的個人繳費明細或可掃描二維碼的網上查詢截圖并加蓋投標人公章的證明材料(擬派人員新入職不滿足上述時間要求的,需提供投標人與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至今為其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材料)及投標人年至今(任意連續個月)依法納稅憑證(以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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