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縣再生水利用工程-輸水管網工程施工及監理
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利津縣再生水利用工程-輸水管網工程已經利行審投發[]號、利行審投發[]號、利行審投發[]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利津縣財金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單位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及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利津縣再生水利用工程-輸水管網工程施工
項目編號:;利建招公字【】第號
工程概況:利津縣再生水利用工程-輸水管網工程分為、、三段,段管徑為,長度約.,段分為兩段(管徑,長度約;管徑,長度約.);段管徑,長度約.。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計劃投資:施工計劃投資約.萬元,監理計劃投資約.萬元。
工程地點:利津縣城區。
計劃工期:計劃開工日期:年月日;計劃竣工日期:年月日;總工期:日歷天。
、招標范圍(招標范圍、標段劃分)
標段劃分:本項目施工一個標段,監理一個標段。
施工標段招標范圍: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內的全部工程。
監理標段招標范圍:利津縣再生水利用工程-輸水管網工程全部施工階段和在實際施工過程中發生的施工內容的監理工作。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參與投標的企業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參與施工標段的投標人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以上資質;具有企業注冊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投標人須在山東省住房城鄉建設服務監管與信用信息綜合平臺(原山東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資質信息驗證通過。投標人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應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專業二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企業注冊地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證),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有在建工程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職責等原因經建設單位同意更換的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六個月內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擬報項目經理須具有自年月以來不少于個月在投標人單位連續繳納社會養老保險的證明材料。投標人擬派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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