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包單位: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 二、項目地點: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黃埔東路號 三、項目名稱:東院區樹木保護專章編制及樹木遷移等全過程服務 四、服務內容及要求 (一)為了滿足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東院區改擴建工程建設需要,對工地范圍內影響建設的約株樹木進行合理妥善處置(經評估后,分別進行保護、遷移和砍伐)。樹木清單見中山一院東院區樹木處置清單(株)(附有圖片)(市場調研附表) (二)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樹木保護專章》調研:現場勘查、調查樹木種類、數量、胸徑、冠幅、樹高、樹木定位、樹木評估、土壤檢測、現場環境評估、航拍等; ()《樹木保護專章》編制及初審:文本編輯成冊,組織位專家初審; ()《施工方案》部分:《施工方案》編制成冊、申報園林主管部門審核、公示、專家評審、修編、取得批文及證書等; ()樹木遷移、砍伐施工:依據《施工方案》要求、有序組織遷移、砍伐、原址保護等施工工作; ()遷移后養護:苗木養護個月,含樹木成活管理、淋水、施肥、除草、殺蟲等工作;成活率達到《廣州市建設項目樹木保護專章技術指引要求》規范標準; ()檔案資料:全過程工程資料依照發生順序及要求組卷,移交發包單位存檔; ()遷入地定址:由報價單位提供,需獲發包單位同意,樹木永久栽植不作回遷。 (三)關于《樹木保護專章》編制的說明: .具備立項批文、可行性報告批文;(截止目前未獲初步設計批復、未獲基坑開挖施工許可批復、未獲項目施工許可證); .未有前期樹木調查相關資料包括現狀照片/航拍圖等; .合同生效即需進行前期樹木調查、《樹木保護專章編制》等相關工作,樹木保護專章編制完成后,《施工方案》若還不具備報市或區相關政府部門的條件(如發包單位未能提供所需批文),需待發包單位提供相關批文再繼續后續工作;若相關批文與發包單位之前所提供資料而編制的專章依據有出入,則需按相關批文內容重新調整編制保護專章,由此產生的重復工作量所產生的費用需納入報價中,不再另行調整編制費用。 (四)關于遷入地說明: .發包單位不提供遷入地及中轉地,遷入地由報價單位自行按照《廣州市建設項目樹木保護專章技術指引要求》相關條例選擇,能通過園林主管部門審批,其相關定址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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