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項目基本情況如下:設備一直在用。經多次與中山市合訊通信技術有限公司洽談,對方終于同意場地費由原.元/年(含稅),按市公司指導價下調%,下調后為.元/年(含稅),每年節省.元。簽約期限個月,即由年月日到年月日止,無順延。由于雙方協商同意續簽后已過原合同期,需補支付合同未續簽時的場地費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按合同.元/年,個月折算計算,共.元,租賃期內場地費總額為.元,供電方式為供電直供電源。對方開據%的租金增值稅專用發票。該物業為公共場地,無房產證提供.同時綜維優已作現場測評,日均總流量.,日均話務量.,個.,平均利用率%,最大利用率%,業務負荷較高,當前建議保留。同時,流程中臺已通過審批。
現只有單一的“中山市合訊通信技術有限公司”對該點進行物業管理。因此本協議簽約對方只能單一為“中山市合訊通信技術有限公司”,特此說明!信息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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