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采購人:紹興市文化旅游集團有限公司
項目名稱:年度集團節假日景區間免費班車運營項目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
標的名稱:年度集團節假日景區間免費班車運營項目
數量:
預算金額(元):
單位:項
貨物或服務的說明:年五一、國慶及年春節期間,開通景區間免費公交班車線路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總金額(元):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 紹興市文化旅游集團有限公司為有效緩解節假日游客“停車難”“換乘難”問題,充分發揮魯迅故里的輻射引流作用,本著方便游客,保障游客安全,便于車輛行駛與停靠的原則,在紹興市文化旅游集團所屬各景區、綜合體間開通節假日旅游班車,采取多環線并行、區域串聯的方式進行線路設置。該項目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之規定,即:“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的情形,是指因貨物或者服務使用不可替代的專利、專有技術,或者公共服務項目具有特殊要求,導致只能從某一特定供應商處采購”。符合《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購買服務采購管理的通知》(浙財采()號),公共服務符合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鑒于上述情況,建議該項目由紹興市公共交通集團第一有限公司承接,以單一來源方式采購進行。
二、擬定供應商信息
名稱:紹興市公共交通集團第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中興南路號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補充事宜
本項目公告期限為個工作日,供應商對該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及其理由和相關需求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內(截止時間為本公示發布之日后的第個工作日),以....
快捷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