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濱海新區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中途站設置、管理和經營權招商項目招標公告(招標編號: ) 項目所在地區: 天津市一、招標條件 本 天津濱海新區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中途站設置、管理和經營權招商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 其他租金不低于萬元/年,招標人為 天津濱海新區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 公開招標。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規模: 天津濱海新區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中途站設置、管理和經營權招商項目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天津濱海新區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中途站設置、管理和經營權招商項目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標段(包):()天津濱海新區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中途站設置、管理和經營權招商項目  該標段(包)中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且營業執照在有效期內;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須提供年度或年度經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財務報告或開標前個月以內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須提供年或年至少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費的相關證明材料; ()投標人若為法定代表人投標,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若為被授權委托人投標,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需由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被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及被授權委托人近個月社會保險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 ()參加招標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須提供書面聲明函; ()投標人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或采購包)投標(響應)。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投標人,不得再參與本項目投標(響應)。須提供承諾書原件,提供股權結構認定從"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提取的查詢結果(附截圖證明),且提取時間必須在招標文件領取截止日期之后,并加蓋公章; ()信用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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