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南院區職工二餐廳外包服務項目
競爭性磋商公告
一、采購條件
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南院區職工二餐廳外包服務項目,采購人為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采購代理機構為高達建設管理發展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加。
二、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南院區職工二餐廳外包服務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采購需求:
.項目基本情況:餐廳的場地、通道、水、電、燃氣由承包方使用,原餐廳設備由醫院提供,若需新增設備由餐廳自行采購,新采購設備需符合相關國家標準,質量達標,因設備原因出現的安全問題全部責任由承包方承擔;
.磋商內容: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南院區職工二餐廳外包服務,依據招標人要求提供餐飲服務并保證服務質量;
.服務質量:合格,符合國家通用食品質量標準和現行食品行業標準及相關食品安全要求,同時達到采購人要求;
.服務期限:三年,考核后續簽合同,合同一年一簽;
.服務地點:位于南院區號樓負一層,面積為平方米;
.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個標段;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或相關證明文件);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完整的年度或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新成立企業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年月日以來企業任意個月的稅收繳納證明及社會保障資金繳納證明)(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能夠證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相應文件);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持有國家規定的從事餐飲行業經營活動的相關證明(具有有效的《食品經營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中的經營者名稱需與響應單位名稱一致),具備相應的硬件及人員條件。
.信譽要求:
()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提供承諾....
快捷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