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采購計劃備案號:--
、項目名稱:恩施市公安局警員食堂及看守所、拘留所食堂物資配送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預算金額:.(萬元)
、最高限價:.(萬元)
、采購需求:
恩施市公安局警員食堂及看守所、拘留所食堂物資配送(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采購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年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供應商應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供應商應具有效的相應產品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或有效的相應產品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根據恩施州人社發[]號《關于落實相關規定的意見》及此意見的補充通知恩施州人社發[]號的規定,供應商自投標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未出現因非法拖欠勞動者工資而受到行政處理處罰且在行政處理處罰期限內的或因拖欠勞動者工資經人民法院判決且未執行完畢的或未自覺履行完畢的情形(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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