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院子臨街商鋪前廣場五一節布展招租公告
一、門市位置和面積
翰林院子臨街商鋪靠街道位置場壩整體出租,使用面積約平方米。
二、租賃期限及最低限價
租賃期限年月日起-年月日止,最低限價:人民幣萬元(大寫:人民幣壹萬元),價高者得,場地租金不包含水、電、氣等費用,費用按使用量據實繳納。
三、款項支付
年月日前承租人交清全部租金及元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在承租人完成撤場后根據實際使用量據實繳納水電氣費后一次性退還。
四、場地經營范圍
主要包含:主營餐飲小吃類、兒童游樂項目類、親子互動項目類,經營除此范圍外的其他商品應向招租人報備。
五、其他事項
.承租人應嚴格遵守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法規,合法經營。需要辦理各種經營手續及(或)行業許可的,由其自身負責。
.承租人在承租期間產生的經營垃圾,不能隨意傾倒,承租人應每天自行清理產生的垃圾。
.若因我司整體規劃變更或政策變更等,需要承租人提前撤場的,承租人應當在按照我司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退場,我司向承租人退還剩余租期內的租金,如不配合,我司有權沒收承租人的履約保證金。
.租賃期內承租人不得轉包他人經營。
.租賃期內場地的衛生安全、消防安全等一切安全責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擔。若發生安全事故,一切責任及損失與我司無關;如由此給我司帶來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的,我司保留向承租人追責的權利。
.租賃期到期后,承租人應將場地恢復至原有狀態,否則我司有權扣除承租人的履約保證金。
六、公告期限及報名方式
意向承租人在年月日上午:點前,將密封的承租報價函遞交至廣安市廣安區協興鎮牌坊路號幢翰林院子書畫院二樓項目管理部,價高者確定為成交承租人。遞交報價函時企業或個體商戶提供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個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加蓋指印。
聯系人員:閆女士
廣安鄧園文化旅游發展有限公司
年月日
公告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由業主單位和代理機構自行負責,“廣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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