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比選公告
重慶水務集團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江津污水處理廠年危險廢棄物處置項目(第二次)比選公告
、比選條件
本比選項目重慶水務集團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江津污水處理廠年危險廢棄物處置項目(第二次)(項目名稱),比選人為重慶水務集團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比選項目資金自籌(資金來源),出資比例為%。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比選,誠邀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與投標。
、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
.比選范圍:對重慶水務集團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所屬幾江、德感、油溪、中渡污水處理廠產生的危險廢物提供收集、轉運、貯存及安全處置服務(詳見第五章服務要求)。
.地點:重慶水務集團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所屬幾江、德感、油溪、中渡污水處理廠。
.服務期: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投標人資格要求
.對投標人適用要求:只有符合下列條件的投標人才有資格投標,否則為廢標。
.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提供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已辦理三證合一的投標人僅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原件備查)。
. 投標人須具備生態環境保護局頒發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經營方式需包含收集、貯存,經營危險廢物涵蓋范圍需包括清單所含的品類(提供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鮮公章)。
.投標人須具備交通運輸部門頒發的危險貨物運輸資質或持有與第三方持證單位(具備危險貨物運輸資質)簽訂的運輸合同(提供證書復印件與合同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鮮公章)。
.業績要求:投標人須至少提供一個簽訂時間年月日至投標截止日且合同金額在萬元及以上的為單一業主提供危險廢除處置的業績。(提供合同復印件和金額證明的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
. 投標人須承諾: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安全、消防、職業病、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規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各項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現場處置應急預案,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安全與環保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提供承諾書并加蓋投標人公章,格式自擬。)
.非法人參加投標的,需委托本企業員工作為委托代理人參加投標,除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外,另須提供委托代理人的年月-年月在本單位的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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