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長城永登段保護修繕工程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明長城永登段保護修繕工程已由甘肅省文物局以甘文局文發()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二、工程建設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工程名稱:明長城永登段保護修繕工程 、建設單位:永登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 、建設地點:永登縣明長城永登段 、計劃工期:總工期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年月日 計劃竣工日期:年月日 、資金來源:年國家文物保護資金 、修復范圍及內容:該工程范圍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明長城永登段,工程內容為汪家灣長城、包家場長城、永登城遺址本體加固、周邊環境整治、防護圍欄建設和配合保護工程的考古調查。 、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規定的合格標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應具備國家文物局頒發的文物保護工程施工一級資質(資質中包含古文化遺址); 、投標人需具備近三年(年月至今)古文化遺址類文物工程施工項業績(以合同或中標通知書為準); 、擬派項目負責人(即項目經理)須具備全國性文物保護行業協會頒發的文物保護工程責任工程師,(包含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專業); 、技術專業人員具有相關專業崗位證書或省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文物保護工程從業人員培訓證書(施工員、安全員、質量員、造價員、材料員),中標后不允許更換;項目管理機構組成人員均為本單位在職人員(招標文件中提供人員在該企業年月至今任意連續三個月社會保險繳存憑證); 、投標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社會信譽(須提供年-年或年-度財務審計報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須提供自成立以來的財務審計報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須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投標人需提供有無財產凍結的說明(以提交評標委員會認定是否影響其履約能力)及未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承諾; 、根據蘭州市政府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取消企業參與招投標前出具“工資無拖欠證明”的通知》文件的有關規定,投標人應按“通知”明確的格式,提供“工資無拖欠承諾書”。 、投標人和擬派的項目經理近三年沒有行賄犯罪記錄 (以中國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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