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村鄉集鎮提升項目-集鎮設施配套工程
招標公告
.招標條件
張村鄉集鎮提升項目-集鎮設施配套工程已由江發改投建〔〕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由鄉財政統籌解決,出資比例為%,項目業主為江山市張村鄉人民政府,招標人為江山市張村鄉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機構為浙江建友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張村鄉集鎮提升項目-集鎮設施配套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
本項目投資估算萬元,工程概算/ 萬元,其中建安工程造價/萬元,建設規模:項目實施范圍面積約平方米,主要包括對秀峰路沿線房屋外立面進行改造,改造面積約平方米,對集鎮路網進行白改黑,改造長度約公里,平對米檐廊、垃圾中轉站等進行提升改造、并配套建設休閑廣場。健身步道、停車場、綠化景觀等基礎設施,以及桿線遷移等內建設地點:江山市張村鄉集鎮。
.招標范圍:施工圖范圍內的景觀工程、園林綠化、給排水、室外照明等工程(詳見施工圖紙、招標文件及招標工程量清單)。本次招標建安工程造價.萬元。
.施工總工期:日歷天。
. 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是 ?否
.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是
?否(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原因及適用條款)
. 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的實施方式
□..本標段整體面向中小企業;
□..本標段聯合體形式面向中小企業,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次投標的,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合同份額需達到(不低于%)以上。
.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
?.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自/ 年/ 月/ 日以來承接過/□完成過/ 業績;
.本次招標□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 (招標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規的其他要求) 。
□.面向中小企業招標的,投標人(或聯合體中的中小企業)須為中小企業,并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二)擬派項目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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