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陽光采購服務平臺有限責任公司受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委托,組織本項目招標活動,招標項目資金已落實。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年度渠道整合平臺維保【第次重新招標】進行公開招標。 一、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項目名稱: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年度渠道整合平臺維保【第次重新招標】 、項目編號: 、招標內容: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年度渠道整合平臺維保。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采購內容及技術要求。 、標段劃分:不劃分標段。 、確定中標人數量:家。 、質量要求:達到國家現行行業服務標準。技術標準要求:滿足招標文件及國家有關標準要求。 、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年 、項目實施地點: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賽罕區陶利西街號農金大廈、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爾縣中國電信云計算內蒙古信息園區 、最高限價:設置最高限價,最高限價為萬元人民幣,投標人報價高于最高限價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冊成立,持有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可開具增值稅發票(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主體資格證書(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及提供一般納稅人證明或以往開具過的一張增值稅發票予以證明); 、投標人沒有被市場監督管理機構列到經營異常名錄,提供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的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證明截圖(://.../.) ,沒有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國網站無失信記錄截圖(://.../)及中國裁判文書網無行賄犯罪記錄的查詢記錄截圖(://.../)(提供網頁截圖); 、投標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經營業績、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不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具有履行合同的法定資格與能力,須提供-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若成立不足三年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如尚未完成年度的財務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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