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普陀區機關事業單位雨污混接整治工程——代建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上海市政府采購網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普陀區機關事業單位雨污混接整治工程——代建
預算編號:-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元):元(國庫資金:元;自籌資金:元)
最高限價(元):包-.元
采購需求:
包名稱:普陀區機關事業單位雨污混接整治工程——代建
數量:
預算金額(元):.
簡要規則描述:該工程涉及普陀區上海市曹楊中學等個區屬機關事業單位、學校、醫療機構、公測垃圾壓縮站、公園等。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室外地下雨污水管網混接改造、外立面立管混接改造和外水入侵修復等。中標單位負責該項目的組織實施和投資管理工作,并承擔項目建設期法人的相關責任,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管理的有關規定,開展代建工作,嚴格執行項目的批復投資、質量標準和建設工期等要求,在項目建成后交付采購人,具體要求詳見采購需求。
合同履約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整個項目代建服務范圍內各項目全部驗收完畢,并向采購人完整提供相關服務文檔之日止。
本項目(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執行政府采購有關支持節能產品、環境認證產品以及支持中小企業、福利企業、監獄企業等的政策規定。.本項目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小型和微型企業在評審時享受%的價格折扣。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中小微企業應當按照規定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未被“信用中國”(.....
快捷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