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普陀區機關事業單位雨污混接整治工程——代建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上海市政府采購網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普陀區機關事業單位雨污混接整治工程——代建 預算編號:-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元):元(國庫資金:元;自籌資金:元) 最高限價(元):包-.元 采購需求: 包名稱:普陀區機關事業單位雨污混接整治工程——代建 數量: 預算金額(元):. 簡要規則描述:該工程涉及普陀區上海市曹楊中學等個區屬機關事業單位、學校、醫療機構、公測垃圾壓縮站、公園等。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室外地下雨污水管網混接改造、外立面立管混接改造和外水入侵修復等。中標單位負責該項目的組織實施和投資管理工作,并承擔項目建設期法人的相關責任,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管理的有關規定,開展代建工作,嚴格執行項目的批復投資、質量標準和建設工期等要求,在項目建成后交付采購人,具體要求詳見采購需求。 合同履約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整個項目代建服務范圍內各項目全部驗收完畢,并向采購人完整提供相關服務文檔之日止。 本項目(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執行政府采購有關支持節能產品、環境認證產品以及支持中小企業、福利企業、監獄企業等的政策規定。.本項目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小型和微型企業在評審時享受%的價格折扣。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中小微企業應當按照規定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未被“信用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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